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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评审材料接收时间安排(10.26更新)

一、我市接收高级评审材料时间:

系列名称:接收材料时间

农业科研:10.23-10.26

安全工程:12.4-12.8

会计:11.13-11.17  

技校教师:10.23-10.26

党校教师:11.6-11.10

建设工程、职业资格认定高工:10.19-10.20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经济:11.6-11.10

图书、艺术、文博、群文、民间艺人:10.23-10.26

审计:10.23-10.26

律师、公证:10.23-10.26

矿山工程:10.23-10.26

通信工程:10.23-10.26

大工程、正高级高工:10.23-10.26

体育:10.23-10.26

技术监督工程:10.23-10.26

环保工程:11.6-11.10

林业工程:10.23-10.26

中专教师:11.1

社会科研:10.23-10.26

档案:10.23-10.26

自然科研:10.23-10.26

统计:11.2-11.3

播音、广电工程、新闻、出版:10.23-10.26

交通工程:11.13-11.17

农业、农民技术人员:11.22-11.23

艺术(动漫):11.6-11.10

企业高级经济师:11.30-12.5

工艺美术:11.6

卫生、计生:10.17-10.20(市职改办集中接收卫生高级申报材料)

 

二、接收中级评审材料时间:

在我市评审的中级职称,接收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参评人员可根据本通知提前准备好相关评审材料。

需要委托评审的中级,例如:体育教练、图书、文博、群文、档案、艺术、律师、公证等专业,以相应的评委会公布的接收材料时间为准,参评人可提前到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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