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
请于1月15日前完成单位自评自查,并填写考评表、撰写考评报告,2月5日前将考评表、考评报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局专技科(可邮寄),考评表、考评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本次考评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省厅给予表彰,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连续2年考评不合格将撤销基地资格。
考评表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