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对象为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县市区在分配名额时要向农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参加。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国情省情市情、宁夏经济转型发展和美丽宁夏建设、当代科学技术新知识、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健康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三、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采取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由人社部门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调训。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市人社局负责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培训教学由市行政学院(市委党校)承担,为保证培训效果,实行集中管理,封闭教学。
四、培训规模
2020年全市调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0人。共分4期进行,具体班次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培训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时间为一周。完成学习任务的,可作为当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学时。
2020年共举办4期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
第一期:7月27日—7月31日,7月27日上午10:00前报到;
第二期:8月3日—8月7日,8月3日上午10:00前报到;
第三期:8月10日—8月14日,8月10日上午10:00前报到;
第四期:8月17日—8月21日,8月17日上午10:00前报到。
报到地点:市行政学院综合办公楼二楼财务室,交费后到综合办公楼一楼函授部报到注册。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及市直相关单位于7月22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各期《参训人员名单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市行政学院函授部:jz8379035@126.com,联系电话:8379035。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市行政学院培训班学员培训费每人500元。单位可以按参训人数转账支付培训费,收款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41001510515050002765,开户行:建行宁夏解放路支行,转款时请备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党校培训费。培训费发票由学员报到时持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也可在报到时交现金并领取发票。
七、培训要求
1.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是国家人才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对企事业单位实施继续教育应当履行的职责、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享有的权利及应当履行的义务均有明确的规定,各单位要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列入议事日程,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并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
2.统筹安排。人社部门要统筹考虑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与结构,合理分解各单位参训人数。各单位在抽调人员参训时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既要保证参训人员数量及时间,又不能因此耽误工作。培训机构要合理安排班次,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严格教学管理。培训内容既要有最新研究成果,又要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3.加强考核。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情况的监督,将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晋升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申请各类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培训班实行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学员学习和表现情况结业时反馈给所在单位。
附件:1.2020年度知识更新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
2.2020年度知识更新培训班人员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学院
2020年7月1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