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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驻宁单位:

为保证2020年度我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职改办接收材料时间安排

9 7 ,孟州市、山阳区

9 8 ,市直、温县、示范区

9 9 ,博爱县、修武县、解放区

9 12 ,武陟县、中站区

9 13 ,沁阳市、马村区

市职改办材料接收地点:丰收路人社大厦607室,电话:21188062118928

二、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报送的材料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

2、《宁夏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级一式3份,申报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中各项内容应规范填写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3、经单位核实、使用《宁夏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3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4、《宁夏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宁夏职称网”—“下载专区”下载)一式2份,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

5、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1份。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宁夏职称网”—“下载专区”下载)一式2份,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基本证件:

1)学历证书。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申报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继续教育证书。

5)《年度考核表》。提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原件(任职年限超过6年的为近6年)。公办学校由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

8、能力和经历材料。能力和经历材料按《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要求提供。

9、业绩成果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应在《评审表》、《评审简表》中如实注明取得时间、组织单位、项目、获奖等次等,做到业绩成果材料与《评审表》、《评审简表》相一致。

三、评审材料整理要求

1、手提材料袋一人一袋,袋外标明级别、系列、专业、姓名、单位。

2、《宁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宁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直接装在手提袋中。

3、学历证书原件、任职资格证书原件、聘任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真实性保证书等一并装在无色透明文件袋中,透明文件袋装在手提袋中。

4、能力和经历材料按照顺序整理装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标明“能力和经历材料”,文件袋直接装在手提袋中。能力和经历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如申报高级:“评价标准”中“第十二条”内含有10项要求,第一是“专业知识和能力”……第十是“支教”,要标识清楚每一项,并按照这个顺序整理材料、装袋。

5、业绩成果材料按照顺序整理装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标明“业绩成果”,文件袋直接装在手提袋中。整理顺序参照“能力和经历材料整理顺序”,同一项目内,要把分量最重的业绩放前面。

6、提供近3学年教案,每学年1本。

7、除“表彰证书”需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它申报材料有原件的无需再提供复印件。

四、对部分评审条件的说明

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以《宁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为准,以下为归纳条件中的部分内容,供申报教师参考。

1、优质课、表彰、课题应在简表中说明举办部门、证书编号,有文件号的需要提供文件号。

2、优质课的范围:基础教研室优质课、电教馆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类优质课、职教室优质课只认可职业技术学科(职教学校教师的文化课优质课,如果是由职教教研室评比的,需要提供教育行政部门证明,证明此学校教师不参加基础教研室优质课评比)。

除此之外的优质课不认可。

3、课题的范围:教科所课题、基础教研室课题。除此之外的课题不认可。

4、政府综合表彰:政府名义开展的综合性表彰和教师节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5、综合表彰:由政府授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综合性表彰以及教师节期间经政府或授权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6、单项表彰: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人员获得的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除此之外的表彰不认可。

7、教学成果奖:2020年以来全国、全省举办评定的予以认可。论文、课件、课例等成果不作为教科研成果对待。

8、辅导奖不算综合实践、课程改革、素质教育成果。

9、班主任、班集体表彰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性班主任、班集体表彰。单项或在某次活动中进行的表彰的不予认可。

五、有关事项

1 912之前补充完善中小学业绩库,按照已往业绩库上报的要求、流程进行。

2、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盖章。

3、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逐级推荐上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4、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宁夏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20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超范围评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

 

 

                                     2020 年7 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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