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 年12月1日 答辩,分上午、下午,分组情况见“答辩人员名单及分组”。上午答辩人员7:30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12:30前报到,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中学。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路与南通路交叉口向南 100米 。
参加人员: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公单位申报工程师的人员和公有单位破格申报工程师的人员。
携带物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答辩人员名单及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