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研发基地单位:
根据宁夏博管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博士后工作考评活动的通知》(豫博管办[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博士后工作考评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博士后工作考评遵循“客观、公正、严格、求实”的原则,采取自评与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评,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深度交流、相互促进、全面提高。
二、考评范围
全市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
三、考评内容
工作站:主要考评制度建设、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成果转化及经济效益情况等。
研发基地:主要考评博士后工作制度建设、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引进、项目合作(对接)、研发成效(包括项目进度、成果转化及产生效果)等。
四、考评组织
宁夏人社厅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考评咨询、抽查、数据汇总、综合评定等项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局负责我市参评单位自评、沟通协调、考评材料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自评自查。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参评单位分别填写《宁夏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研发基地)考评表》,总结本年度博士后工作开展情况。
(二)实地考评。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由市人社局组织考评会,总结交流经验,取长补短,相互促进。考评期间,省博管办会适时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综合评定。市人社局将对博士后站、研发基地《考评表》进行审核,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并报省人社厅。各单位务必于
12
月
9
日前
将考评材料报市人社局,报送材料如下:
1、《考评表》、《考评报告》电子版
2、《考评表》、《考评报告》加盖公章后的电子扫描版。如果不方便扫描也可以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丰收路人社大厦611室,专技科(收)。
电子版报送邮箱:
六、结果处理
本次考评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省人社厅将对考评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不重视人才、科研,不开展博士后工作,经整改后工作仍没有进展的单位,申报上级部门撤销其博士后设站资格;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或单位兼并、企业倒闭、没有发展前景的研发基地单位,撤销其研发基地资格。
附件: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