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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平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事业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

为做好疫情影响下的继续教育工作,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经省级基地申请、市人社部门考核、省人社厅备案,我市新增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学习平台,现将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市的公需课培训平台

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选择我市的培训平台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www.jzjxjy.cn,服务热线:15514071142)、宁夏回族自治区专技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jzpx.jxjyedu.org.cn/,服务热线:400-150- 1519)、宁夏专技(网址:http://www.jz.henanzj.cn,服务热线:17797751115)

二、 有关要求

(一)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要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员电子化管理模式,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在我市公需课网站上学习。重点加强对非公领域、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分层次开展工作。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1.2020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为:“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爱国奋斗精神”、“知识产权”、“创业创新”等内容。公需科目中选修课程主要围绕疫情防治、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内容,由远程网络学习平台提供课程。

2.各个学习平台要实现“在线网络学习+聘请专家授课+专业技术人员手机端听课”的多渠道一体化学习方式。

3.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及时通过宁夏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申报学时。公需科目学习情况由网络学习平台负责上传;专业科目由培训机构或个人上传。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网上审验。

(三)时间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选修课不少于6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2.经向省人社厅请示,2020至2019年度的学时补学的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今后不再允许延迟申报,请各位专业技术人员抓紧时间上传。

                               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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