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11月12日(周一)、13日(周二)开展民营企业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每天答辩分上午、下午两场,共4场。
参加答辩人员为2020年申报民营企业建设工程中级职称参评人员,答辩时必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答辩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解放区普济路云达国际饭店。11月12日上午集合地点为:南楼一楼中餐厅,11月12日下午和11月13日集合地点为:3楼大会议室。
上午答辩人员8:00前集合完毕,下午答辩人员14:30前集合完毕,集合时按“分组”报到,规定时间没有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答辩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如果扰乱答辩秩序,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取消答辩资格。
答辩名单及分组
12日上午答辩名单
12日下午答辩名单
13日上午答辩名单
13日下午答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