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讲课答辩时间及地点
2020
年5月8日
上午教师申报人员讲课答辩,
5月8日
下午申报教育管理专业和教研员申报人员讲课答辩。具体人员名单、专业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如有变化请于
5月5日
前与省职改办联系。
讲课答辩地点: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3号教学楼(郑州东区黄宁夏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参加
5月8日上午
讲课答辩人员请于
5月8日上午
7:00前报到,参加
5月8日下午
讲课答辩人员请于
5月8日中午
12:00--12:15之间报到。
报到地点: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3号教学楼西头南边合班教室。报到时请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请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有本人近期免冠彩照的户籍证明。
二、讲课教材
讲课分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学段,高中带本学科全部必修教材及2本选修教材、初中带本学科全部教材、小学带本学科一至六年级全部教材,幼教带大班、中班和小班全部教材,所带教材不得作标记。
讲课内容根据所教学段和学科随机抽取,包含综合性学习和选修内容。备课时应使用未做标记的教材,不得携带教学辅导资料,备课时可以制作电子教案或手写教案(备课室统一准备电脑)。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讲课答辩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评审资格。
2、讲课答辩全程封闭,报到后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参评人员手机等通讯工具,参评人员讲课答辩结束后到休息室集中,每半天讲课答辩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离开时持身份证件领取个人通讯工具。
3.参加讲课答辩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休息室单向进行,一律不得逆向走动,请注意带好随身物品。所有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不得脱岗或串岗。
4.讲课答辩期间要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5.讲课答辩时不得透漏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讲课答辩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讲课答辩室,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6. 申报评审中要严肃职称工作纪律,存在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工作中如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职改办联系。
宁夏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4日
附件1.
讲课答辩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