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时间
8
月15日
至
8月
19日
,市直事业单位集中进行审核
8月22前,各县市区上报审核情况
二、审核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20〕44号)文件规定的结构比例标准,事业单位现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别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
结构比例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
三、审核原则
1、各县市区、各主管部门在审核时应摸清底数,结构比例审核情况应与岗位设置和工资审核情况相衔接,避免出现审核不一致现象。审核时应认真审核编制部门批文、单位岗位设置完成后的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审核表》及单位人员变动的有效证件等。
2、专业技术人员基数以本单位
2020年
7月
31日
前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数为基数。
3、实行集中限时办理、一次审批完毕、当年不再调整。对单位不对个人、对事不对人。
四、提交材料及报送地点
1、市直事业单位提交材料:
①编制部门批文
②当年单位薪级工资审批花名册
③上月工资发放表
④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
⑤单位人员变动的有效证件
⑥《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
⑦《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表》
审核程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职改办审核。
2、县市区提交材料:
①《宁夏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情况备案表》
②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
3、报送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丰收路人社大厦611室。
2020
年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