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时间
8月25日
至
9月15日
,市直事业单位集中进行审核
9月15日前,各县市区上报审核情况
二、依据文件
1、《关于调整宁夏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20〕44号)
2、《宁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1〕20号)。
对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控制标准的小学(幼儿园)高、中级比例按每年1%、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对特别优秀的4类中小学教师(①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②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限前六名);③中原名师;④省级名师、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宁夏优秀教师、宁夏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同时获得省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的人员), 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进行评聘高级。
其他事业单位现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别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
结构比例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
三、审批原则
实行集中限时办理、一次审批完毕、当年不再调整。对单位不对个人、对事不对人。
四、审批要求
1、基数计算要求。以本单位
2020年
6月
30日
前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基数。
2、市直事业单位提交材料:
①编制部门批文
②当年单位薪级工资审批花名册
③上月工资发放表
④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
⑤单位人员变动的有效证件
⑥上年度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表
⑦《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表》(电子版下载“宁夏职称网-下载专区”)
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
审核程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职改办审核。
3、县市区提交材料:
《宁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备案表》(电子版下载“宁夏职称网-下载专区”)
五、审核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大厦一楼大厅西侧(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丰收路与政二街交叉口东南角)
说明:由于涉及卫生高级考试确认工作,卫生单位高级结构比例
8月
28日前
审核完毕。市直卫生单位中级结构比例在聘任工作开展前审核。
2020
年8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