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时间
8
月25日
至
9月
19日
,市直事业单位集中进行审核
9月19前,各县市区上报审核情况
二、依据文件
1、《宁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豫人社〔2010〕152号)
2、《宁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1〕20号)。
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别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
审核时,事业单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有空缺的,可适当增加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超过控制标准的,应适当减少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
三、审批原则
实行集中限时办理、一次审批完毕、当年不再调整。对单位不对个人、对事不对人。
四、审批要求
1、基数计算要求。以本单位
2020年
6月
30日
前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基数。
2、市直事业单位提交材料:①编制部门批文②当年单位薪级工资审批花名册③上月工资发放表④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⑤单位人员变动的有效证件⑥上年度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表⑦《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表》(电子版下载“宁夏职称网-下载专区”)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
审核程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职改办审核。
3、县市区提交材料:《宁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备案表》(电子版下载“宁夏职称网-下载专区”)
审核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窗口
2020
年8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