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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现将2020年度学时审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审验周期和学时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2059号)的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86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74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2学时”,公需科目从2020年起实行。

1、继续教育审验的年限: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审验近2年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情况;2020年需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从2009年至2020年,专业科目必须累计达到300学时,公需科目52学时(2020年、2020年),合计352学时;2020年需晋升中级职称的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从2010年至2020年,专业科目必须累计达到208学时,公需科目44学时(2020年、2020年),合计252学时。

2、见习期人员、未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人员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3、在规定的年限周期内,继续教育可以逐年学习逐年审验,也可以集中学习一次性审验。

三、审验时间

2020 9 1 9 18

四、审验程序

各县市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凭有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件,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上,经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初审后报市职改办进行审验;

市直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凭有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件,经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初审,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报市职改办进行审验。

五、审验材料

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汇总表》一式两份(“宁夏职称网”-“继续教育”-“表格下载”中可以下载);

2.继续教育手册原件;

3、专业技术人员有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件。

六、审验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大厦一楼窗口(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丰收路与政二街交叉口花卉市场对面)。

 

(点击)

                        

     时间安排:

 

          2020 年7 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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